【上海市工伤赔偿标准】在上海市,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地方性法规制定的,旨在保障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的职工合法权益。本文将对上海市工伤赔偿的主要项目和标准进行总结,并以表格形式清晰呈现。
一、工伤赔偿主要项目及标准
1. 医疗费用
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产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包括门诊、住院、药品、检查等费用。
2. 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每天30元的标准给予伙食补助。
3. 交通及住宿费
工伤职工到外地就医的交通费、住宿费,按照实际发生金额报销,但需提供有效票据。
4. 停工留薪期工资
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
5. 护理费
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护理费。标准为:一级护理每人每月3600元,二级护理每人每月2700元,三级护理每人每月1800元。
6.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伤残等级不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 伤残等级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元) |
| 一级 | 27,600 |
| 二级 | 24,800 |
| 三级 | 22,000 |
| 四级 | 19,200 |
| 五级 | 16,400 |
| 六级 | 13,600 |
| 七级 | 10,800 |
| 八级 | 8,000 |
| 九级 | 5,200 |
| 十级 | 2,400 |
7. 伤残津贴
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标准为:
- 一级:本人工资的90%
- 二级:本人工资的85%
- 三级:本人工资的80%
- 四级:本人工资的75%
8.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五至十级伤残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
二、其他注意事项
- 工伤认定需由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
- 工伤赔偿标准每年会根据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进行调整,具体以最新政策为准。
- 工伤职工应保留好相关医疗记录、费用发票等材料,以便后续理赔。
总结
上海市工伤赔偿标准涵盖了从医疗救治到后期生活保障的多个方面,确保工伤职工在遭受伤害后能够得到合理补偿。建议用人单位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职工也应了解自身权益,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赔偿。
如需获取最新标准,可咨询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访问其官方网站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