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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都不要女儿法院判不准离

导读 【夫妻离婚都不要女儿法院判不准离】在婚姻关系中,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责任是法律和道德双重义务。近日,一起关于夫妻离婚后均不愿抚养女儿的案件引发社会关注。法院最终判决不准离婚,体现了司法机关在处理家庭纠纷时,对未成年人权益的高度重视。

夫妻离婚都不要女儿法院判不准离】在婚姻关系中,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责任是法律和道德双重义务。近日,一起关于夫妻离婚后均不愿抚养女儿的案件引发社会关注。法院最终判决不准离婚,体现了司法机关在处理家庭纠纷时,对未成年人权益的高度重视。

一、案件总结

本案中,一对夫妻因感情破裂起诉离婚,但在离婚过程中,双方均表示不愿意抚养女儿。这种“谁都不想要”的情况在现实中较为罕见,但却对未成年子女的成长造成了严重隐患。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孩子的成长环境、心理需求以及父母的实际能力,最终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要求夫妻双方履行共同抚养义务。

这一判决不仅是对法律条文的执行,更是对未成年人基本权利的保障。

二、案件关键点对比分析表

项目 内容说明
案由 夫妻感情破裂,申请离婚
争议焦点 双方均不愿抚养婚生女
法院立场 以未成年人利益为优先,判决不准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判决结果 不准离婚,责令双方共同履行抚养义务
社会影响 引发公众对“弃养”现象的关注,强调父母责任
启示意义 父母应尽抚养义务,不可因个人原因放弃子女

三、专家观点(简要)

法律专家指出,虽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但若一方或双方拒绝承担抚养责任,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不利判决。此举旨在防止“离婚不离责”的现象,确保孩子在成长过程中获得应有的关爱与保护。

四、结语

“夫妻离婚都不要女儿,法院判不准离”这一案例,再次提醒我们:婚姻虽可解除,但父母对子女的责任不能终止。法院的判决不仅是对法律的尊重,更是对社会伦理的维护。希望每一位父母都能意识到,孩子的成长需要的是爱与陪伴,而不是逃避与推诿。